2008/6/7

結婚囉!!

政府的新政策, 5/23後, 結婚採登記制, 唯經過結婚登記的婚姻才有效力, 即使有公開宴客或公証都不算喔~~ 所以我們打消公証的念頭, 直接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!

週末要去登記還得先預約, 有預約, 戶政機關才會安排人力加班幫市民服務, walk-in去結婚是行不通的唷!! (還沒結婚的朋友可要注意囉~~) 登記其實很簡單, 只要新人自己去就行了, 連證人都只要先在結婚書約上簽名即可, 不用到喔! 不過為了讓老媽不要覺得我隨隨便便就嫁出去了, 還是請她到場”觀禮”兼充當攝影師, 幫我們留下歷史性的一刻, 哈哈!!

松山區的戶政事務所不僅將結婚登記區佈置得很喜氣, 一就定位, 還奉上桂圓甜茶跟一紗袋喜糖耶~ 超應景的! 另外還有供新人拍照的佈景ㄋㄟ, 更意想不到的是, 還附贈一張拍立得喔! 真的要給公家機關的貼心拍拍手啦!!

一小時不到我就變成呂太太咧~ 不過可能真的要等到婚宴過後吧, 登記太簡單沒啥感覺…嘻嘻~~

因為結婚跟婚宴不同一天, 讓我們有一個很特別, 很兩個人的慶祝方式--- 北鼻特地booking了101的85F隨意鳥地方, 享受美景燭光與美食唷~~ 關於這個特別的晚餐, 再另闢文章好好來敘述一下囉!! 敬請期待~~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想必我這個證人在美國都可以派上用場囉!!!

匿名 提到...

對呀!總是要讓你有點參與感ㄇㄟ~~呵呵~~